過去的我認為,
這是一句非常做作的話,
但如今的我懂了,
有的時候,
喜歡或愛一個人,
真的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,
因為緣份不是自己能決定的,
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需要努力,
所以就在一旁也沒甚麼不好。

  

這輩子沒這個緣份,
就不要強求了,
但這不代表我悲觀,
而是我更開始相信一件事,
就是別太低估天意這種東西,
人的未來會發生甚麼事,
是沒辦法預測的,
究竟老天給我們的限度有多大,
其實我們是不知道的,
有緣能在一起,
不一定單靠"感情"這種形式,
人與人的互動是很奧妙的,
你怎麼知道等你有一天忽然癱瘓,身體不能動時,
會不會是某個人在旁默默的照顧你,
即使你們之間沒有情人關係。

聽著抱怨,
幫著解決,
努力的作最好的朋友,
盡力的散放溫暖,
我想這些就足夠了,
那種當偶像在自己身邊的心跳感覺,
已經很夠我的開心,
已經很夠我的滿足。

誰說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?
喜歡一個人,
不一定只有伴侶的形式
如果真的愛他,
卻又不能再一起,
那就將喜歡化成關心與祝福,
那才是對自己最好的選擇,
好朋友也是ㄧ種緣分,
懂得滿足,
才懂得怎麼放心去喜歡一個人,
沒有目的的,
沒有企圖的,
讓對方感到暖意,
這樣就能讓自己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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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yohei01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